自考宪法学考点:人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
编辑整理: 安徽自考网 发表时间: 2018-05-23 点击数:
1.国家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权,人权是国家权力的界限所在,国家不可以侵害或者损害个人权利和自由。
2.国家权力是保障人权的手段,国家权力是表,人权是里,是国家权力存在的意义和目的。
3.人权是一种个人对国家权力可能侵犯的防御性权利,国家权力只有在不侵犯人权的前提下其存在才有意义。
2.国家权力是保障人权的手段,国家权力是表,人权是里,是国家权力存在的意义和目的。
3.人权是一种个人对国家权力可能侵犯的防御性权利,国家权力只有在不侵犯人权的前提下其存在才有意义。
安徽自考网课程中心
安徽自考网声明:
1、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,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2、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邮箱:952056566@qq.com
安徽自考便捷服务
- 微信交流群
- 微信公众号
安徽自考网微信公众号
随时获取安徽省自考政策、通知、公告
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
- 热点文章
- 常见问题